強迫癥的診斷依據(jù)有哪些?
時間:2016-10-08來源:求醫(yī)網
強迫癥鑒別診斷的主要依據(jù)有:家屬提供的患者病史(患病的時間、不好的表現(xiàn)等)、精神檢查(通過和患者交談得出檢查結果)、體格檢查、量表測查、實驗室的輔助檢查等。臨床上常用的強迫量表是耶魯布朗強迫量表,通過量表得分的多少來判斷病情的嚴重和好轉程度。
1.診斷原則
1)遵循國內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(CCMD-3) 診斷標準
2)參考《精神疾病的診斷和統(tǒng)計手冊》(DSM-IV-TR )診斷標準
2.癥狀標準
1)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,并以強迫癥狀為主,至少有下列一項:
?、僖詮娖人枷霝橹鳎◤娖扔^念、回憶或表象,強迫性對立觀念、窮思竭慮、害怕喪失自控能力等;
?、谝詮娖刃袨?動作)為主,包括反復洗滌、核對、檢查或詢問等;
?、凵鲜龅幕旌闲问?。
2)病人稱強迫癥狀起源于自己內心,不是別人或外界影響強加的;
3)強迫癥狀反復出現(xiàn),病人認為沒有意義,并感到不快,甚至痛苦,因此試圖抵抗,但不能奏效。
3.嚴重標準:社會功能受損。
4.病程標準: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。
5.排除標準
1)排除其他精神障礙的繼發(fā)性強迫癥狀,如精神分裂癥、抑郁癥或恐懼癥等;
2)排除腦器質性疾病特別是基底節(jié)病變的繼發(fā)性強迫癥狀。
【本文由北京德勝門中醫(yī)院精神科供稿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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